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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乡县委 金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8-07-09 16:03:52 访问次数:字号:[ ]



 

金委〔201818

 

201844日)

 

2017,全县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局,集全县之智,聚全县之力,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勠力同心,奋勇拼搏,积极投身到轰轰烈烈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为有效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大幅提升我县城市整体文明水平付出了辛勤努力、作出了巨大贡献。今年2月份,经中央文明委批准,我县被正式确定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金乡街道等30个部门单位“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授予狄杰刚等106名同志“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既定目标,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在“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新起点上,进一步弘扬王杰“两不怕”精神,巩固创建成果,以更高的标准、更新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深入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谱写美丽富裕幸福金乡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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