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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环境保护局赴绍兴市柯桥区学习考察 “放管服”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18-07-3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环境保护局 字号:[ ]


  7月26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会议精神,进一步更新观念,金乡环保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在分管局长的带领下,赴行政审批体制改革领域的模范先锋、排头兵之称的绍兴市柯桥区,开展了为期3天的学习考察“放管服”改革活动。

  金乡考察组在柯桥区行政审批局现场学习了行政审批局“一窗受理”、“一章审批”、“一网通办”等先进工作举措,听取了柯桥区全面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到“找政府”、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路”的介绍。又到柯桥区环境保护分局与局长、环评审批科、总量办等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交流内容涉及“放管服”改革相关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排污总量交易等。

  柯桥放管服”理念:放管服”工作就是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动力,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放管服”改革工作其内涵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首先要“全方位、深层次”的解放思想,去除“本位主义、部门利益”的落后理念,不要管的太宽干预过多,从“放”字入手,环保局负责的16项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全部简化下放,入驻行政审批局“一窗受理”。比如环评审批工作,制定负面准入清单,凡是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的,执行高效快速审批,取消土地、规划、水保等准入前置,由“第三方”环评单位对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明确污染防治结论,同时结合企业自主承诺(其他许可事项参照环评执行)。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许可审批流程。在负面清单内或有重点环境安全隐患的项目,执行污控、固废、监察、信访等科室会审。再次利用“管”是核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企业是第一主体责任人”,环评单位、项目申请人的行为全部纳入征信系统,对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的,高线进行处罚,不能整改的项目,进行拆除取缔,出现违规违法的企业计入黑名单,不在享受下步快捷审批政策。利用日常环境执法监管为主要抓手,对各类环境违法案件严厉打击,最大程度上震慑违法企业,引导企业主动自觉培育守法意识。三是用心抓好“服”,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提供“店小二”式服务,将热情服务思想贯彻行政许可审批的全过程,协助企业全程办理业务。为提升审批效能,在行政审批局设立“中介超市”, 对开展涉审前置服务的中介机构实行“三个统一”,即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服务标准),方便企业阳光透明选择。

  树标意识:金乡县考察组一行不拘泥拿来主义,以对标先进、树立争先意识指导下步工作,按照“聚焦问题抓要害,找准病根开药方”的指导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久久为功,制定硬措施,抓好“一次办好”各项工作,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迅速整合全局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权利,明确权利清单集中归口到许可审批服务科统一办理,真正实现“一窗办理”,杜绝体外循环现象。

  2、明确许可审批服务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能分工,加强业务技能提升学习,全面熟悉审批工作业务办理流程。

  3、全面推行“一次办好”工作理念,简化审批流程,全面取消受理前置条件,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人”的指导思想。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加强对企业建设项目与环评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活动,将失信企业纳入征信黑名单,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全面提升企业自觉守法意识。

  5、在条件允许下,适时开展“网上办理”服务,实现群众和企业“零跑腿”。

  金乡县环保局充分认识到“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事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工作精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职权范围内“放管服”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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