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山东鑫诚棉业有限公司棉花加工项目、山东省百事特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百事特食品有限公司蒜米初加工项目、金乡县马庙镇金泰机械加工厂喷塑线建设项目、山东立帆石材有限公司5万平方米/年石材加工项目、金乡县羊山镇王举楼村华海机械配件加工厂200吨/年机械配件加工项目、金乡县盛庆商贸有限公司年产60吨车辆内饰件项目、金乡县水务局金乡县金南水厂建设工程、金乡县郭氏农贸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蒜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7月27日-2018年7月29日(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8752305 0537-8721791
通讯地址:金乡县水务大厦10楼
邮编:272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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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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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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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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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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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鑫诚棉业有限公司棉花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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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环报告表【2018】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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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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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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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百事特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百事特食品有限公司蒜米初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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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环报告表【2018】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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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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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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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马庙镇金泰机械加工厂喷塑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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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环报告表【2018】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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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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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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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帆石材有限公司5万平方米/年石材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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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环报告表【2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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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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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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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羊山镇王举楼村华海机械配件加工厂200吨/年机械配件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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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环报告表【2018】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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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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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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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盛庆商贸有限公司年产60吨车辆内饰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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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环报告表【2018】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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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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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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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水务局金乡县金南水厂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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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环报告表【2018】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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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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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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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郭氏农贸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蒜米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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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环报告表【2018】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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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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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相关批复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