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编办关于开展公办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核编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全县公办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核编工作,县编办努力夯实工作基础,全面确保全县核编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的通知》(鲁编办发[2017]4号)和《山东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建设的若干措施》(鲁卫发〔2018〕6号)文件要求,县编办高度重视,积极与教育、卫生部门沟通联系,并对全县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编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安排,做到了快速启动、及时告知、统筹安排。
二是深入调查,摸清底细。金乡县编办联合教体局、卫计局分别到公办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调研摸底,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听汇报、清查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幼儿数以及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人口数等措施,全面掌握了各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教师编制数、教师在编在岗情况、教学网点分布情况和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及时记录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了数据准确、问题清晰、准备充分。
三是立足实际,科学测算。 根据实际调研情况,县编办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教职工数与幼儿数1:6-8的比例要求,重新测算公办幼儿园的教职工编制和人员结构比例。乡镇卫生院按照不高于1.5‰、社区服务中心按照不高于1‰的比例科学测算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与岗位,做到了最大限度挖掘编制资源价值。
四是动态管理,合理调剂。根据“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结合公办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需要,充分考虑我县公办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来发展趋势,计划在编制总量内,实行动态调整,同时依据核定的编制,及时调整和补充人员,做到编制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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