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5日,检查发现,金乡县康尔美医药零售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和《山东省药品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收回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具体见附表)。
特此公告。
2018年7月15日
附表:
企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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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证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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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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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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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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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康尔美医药零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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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08-Db-
2016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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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城春秋路路西九星花园1-1区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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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企业负责人(执业药师)刘璐璐不能有效在岗履职。
14601计算机系统不能有效使用。
16701销售处方药未经执业药师审核后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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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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