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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实行残疾证办理公示制度

发布日期:2018-06-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残联 字号:[ ]


为严肃办证纪律、规范办证程序,体现公开、公正,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金乡县根据省、市残联要求,于近日对46名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

此次公示前,县残联对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初审,然后将申办人员的姓名、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举报监督电话及邮箱进行了公示。公示布告均张贴在申请人户籍所在村居、社区的明显位置。公示公告上明确写明:“欢迎广大居民给予监督,若有异议,请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异议人以实名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卫计局、县残联反映。

今后,金乡县残联、卫计局在办理残疾人证每次初审后,都将在办证人员所在的村居、社区进行公示。(李学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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