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透明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按照这一要求,金乡县财政局出台了《金乡县县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办法(试行)》(金财字【2017】23号)。根据文件要求金乡县财政局于2018年初,展开了我县2017年度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综合评价工作。
通过实施预算绩效综合评价,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从整体上提升县直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这是我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又一重要举措。
这次评价结果将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并从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中切出了5%,将根据评价结果优劣情况,给予部分激励性奖励。(杨锐军、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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