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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市级第八批“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第六批“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中小企业局 字号:[ ]


各镇街工办、园区经发局:

现将申报市级第八批“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第六批“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及做好瞪羚企业申报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扶持政策

对新认定的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各级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鲁发〔201721号,推荐上报省级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必须是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

新评选定的“瞪羚”企业,省财政最高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扶持。(鲁发〔201721号)

二、申报条件

1、“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按照《济宁市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办法》(修订)(济中小企字〔201726号,见附件)要求申报,力求简明扼要,突出研发机构、人员、设施、投入、成果和成果转化情况。

2、“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是指能明显改善现有产品的外观、性能、质量、寿命、节能、环保、安全等指标,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在技术或工艺控制等方面具有专有技术的企业。上报材料应提供相关行业检测报告或省级科技部门鉴定等有关文件。“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的申报材料参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材料要求编写。在材料封面中,要注明企业专有技术(或工艺)名称。专有技术(或工艺)特点应在企业简介中予以详细介绍。

三、相关要求

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于6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只报申请表、企业简介、专有技术特点和汇总表)报送至县中小企业局。

联系电话:8713160

电子邮箱:zxqyj8713160@163.com

 

 

附件1、济宁市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办法济中小企字〔201726

 

附件2、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创新企业)申报表

 

附件3、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创新企业)汇总表

 

 

 

金乡县中小企业局

2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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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7-871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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