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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4月份数字城管平台案件处置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5-0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数字城管 字号:[ ]


金数城通〔2018〕4号

金乡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关于4月份数字城管平台案件处置情况的

 

现将4月份我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4月份,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共采集城市管理信息3688起,其中立案3551起,结案2801起,结案率83.12%,按期结案1720起,按期结案率51.04%,返工265起,返工率7.47%,综合评价值74.473。  

二、案件分析

4月份,参与数字城管系统综合考核的专业单位21个,其中综合评价值80分以上有教体局、供电局、环卫局、鱼山街道办事处、公安局交警大队、经济开发区、路灯所、交运局、民政局、园林局等10个单位,80-60之间的有执法局、房管局、执法局开发区分局等3个单位,低于60分的有金乡街道办事处、市政局、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商贸物流园区、移动公司、自来水公司、公安局等8个单位。

部件类立案547起,高发问题以扩展部件、公共设施等2大类案件中的人行道、污水井盖、道路平侧石、雨水篦子、雨水井盖等5小类案件居多,累计247起,约占部件类案件的45.16%,涉及部门为市政局;事件类立案3004起,高发问题以街面秩序等1大类案件中的沿街晾挂、无照经营游商、机动车乱停放、乱堆物堆料、户外摊点群管理等5小类案件居多,累计1674起,约占事件类案件的55.73%,涉及部门为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局。(具体详情见附件表1、2、3)

三、工作分析

总体来看,4月份数字城管工作继续推进,整体情况较上月有下滑,存在问题较多,具体表现在:

(一)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得分低的个别部门。不能始终保持过硬的工作作风,思想松懈的现象存在,影响了整体得分。有的单位结案率不足50%。不及时登陆平台查看案件信息,不及时向领导汇报案件情况,不及时处置案件,不及时向中心反馈案件办理情况,不及时与中心沟通平台运行情况,不及时办理中心通过电话、微信等催办的案件等现象尤为明显。

(二)部门联络员责任心不强。为加强沟通交流,提高案件处置效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建立了“数字城管责任部门”微信群。建群以来,个别单位联络员对微信群发布的通知、案件等各类信息不关注、不回复,影响了案件处置效率,有的导致本部门系统长时间无法登录,影响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单位得分大幅滑坡。

(三)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本月返工率较上月明显升高,暴露出一些单位存在敷衍了事、工作不认真的现象。影响了整体工作推进进度,拉低了部门得分。

四、工作建议

(一)个别部位如文化路与中心街交叉口、春秋路与光明路交叉口等路段,存在早晚摊点出门头经营、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影响交通。建议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全面摸排,加强沟通协调,联合执法查处。

(二)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部门,加强对工程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杜绝施工后检查井盖不盖、箱门不关、线缆杂乱等问题。

(三)城区部分路段行道树缺失。有的已经挖好树坑准备栽植,需加快进度,防止泥土散落、雨水冲走、扬尘。

(四)城区部分路段施工,道路狭窄,交通不畅。施工部位设置的警示标识少,安全隐患多。需采取措施消除此类现象。

(五)紧紧围绕我县“双城同创”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五、中心简讯

(一)热线处置。接受书记县长热线转办案件2起,办结2起。 案件主要涉及道路积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维修等问题。

(二)案件督办。中心对案件处置不力、综合评价值低的单位通过微信提醒、电话督促、书面通知等形式及时进行催办。

(三)组织协调。对权属不明确的案件,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或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或协调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一线确认。

(四)重点工作。本月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季节性工作要点,重点采集并跟踪督促了市容环境、环境卫生、路灯亮化等问题,重点加强了各类井盖损坏丢失问题的排查、督导力度,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了公厕卫生、垃圾清运等专项采集工作。

 

附件:

4月份部件类高发问题统计表(表1)

 

4月份事件类高发问题统计表(表2)

 

4月份专业部门综合评价统计表(表3)

 

备注:上述表内数据均由数字城管系统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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