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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食安办 字号:[ ]


金食药监字〔2018〕31

金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金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有关科室,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现将《金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3月19

金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和“四个最严”要求,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把好饮食用药安全每一道关口的部署要求,以“走在前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全面转型振兴”为目标定位,以“食安山东”、“食安济宁”建设为统领,坚持严字当头,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助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一)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达到100%,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登记备案率和监管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校园绿色餐饮行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月度自查和监管部门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等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四查”制度。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源头控制,推动大宗物品统一集中采购。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组织家长评议。开展“品牌食品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合理膳食习惯。实施学生小饭桌动态登记公示和星级管理,逐步推行“微管理”,方便学生家长选择和监督。

  (二)深入开展“三小”规范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加强对“三小”登记、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三小”综合治理。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要求,落实正面与负面清单,鼓励支持“三小”集中生产经营,规范提升“三小”生产经营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重大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同责,实行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创新监管方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食安委、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形成协同推进的整体工作合力。

  (二)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统筹食品安全等相关资金,保障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顺利实施。落实有岗位、有职责、有人员、有手段“四有”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智慧监管、应急处置和基层监管能力等建设。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三)加强制度保障。鼓励企业执行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四)加强社会共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营养消费知识,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规范自律和引导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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