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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金乡县羊山镇部门预算公示

发布日期:2018-03-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羊山镇 字号:[ ]


2018年金乡县羊山镇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8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8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我镇现有在编人员111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76人,行政编35人,其中公务员29人,机关工勤3人,大学生村官3人。离退休人员52人,我镇财政供养人员68人。我镇共设置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党政办 、财政所六大部门。

  我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

   一、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表2.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表3.2018年收入预算表

表4.2018年支出预算表

表5.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7.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8.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9.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0.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详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445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457.69万元。比上年增加176.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增加 。

  2018年支出预算为4457.69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26.22万元,公共安全类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35.1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91.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5万元,农林水支出1423.0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43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 89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万元,项目支出346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76.7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类及涉农类支出增加明显。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8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 994.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8.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    36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47.8万元,比上年增加17.1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1万元,比上年增加1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入了公务用车一辆。2、公务接待费6.8万元,比上年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美丽乡村及景区的发展,公务接待相应的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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