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人民群众:
大家好!新春佳节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还会带来空气和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危及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为深化治污减霾 ,防止春节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我县空气质量恶化,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现就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春节,从我做起,人人自觉在节日期间及平日喜庆活动中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劝阻身边人员主动放弃燃放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
二、选择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建议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传递节日的喜悦和欢乐。
三、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不得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人员聚集场所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共同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公共安全。
四、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文明天下瑞,和谐世间春。真诚地希望全县人民群众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从每一个人做起,每一个家庭做起,倡导文明之风,培育礼仪之花,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欢乐、环保、平安、祥和的春节。
金乡县公安局
2018年2月13日
守护蓝天碧水,从文明过节做起!
建设美丽金乡,不燃放烟花爆竹!
金乡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禁放烟花爆竹,治污减霾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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