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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金乡县委金乡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预算

发布日期:2018-02-1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信访局 字号:[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8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8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县信访局与县委群众工作部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县委群众工作部内设两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金乡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金乡县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

主要职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全县的群众工作;收集整理反映社情民意,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协调对本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出台的听证论证;监督检查有关群众利益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群众反映诉求和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办理人民来信,交办、督导、协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好教育疏导和善后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做好信访法规宣传,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承办信访事项复查申请的受理工作;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资料以及举行信访听证会;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县信访形势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做好县级领导公开接访活动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信访局与县委群众工作部本级预算包括局机关及内设的两个事业单位——金乡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和金乡县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2.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3.2018年收入预算表

4.2018年支出预算表

5.201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8.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9.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表

 

(详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234.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210.91万元,上年结转23.25万元。比上年减少26.55万元,主要原因是解决疑难特殊信访专项资金减少。   

2018年支出预算为234.16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31.16万元, 教育支出支出(类) 3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15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64万元。减少26.55万元,万元,主要原因是解决疑难特殊信访专项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8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66.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12.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3.4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1.6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1.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8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出行的次数,降低车辆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尽量压减支出,减少来访接待人数,减少陪餐人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信访工作任务和信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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