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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金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安监局 字号:[ ]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金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1

 

 

金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山东省安监局《关于编制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的通知》(鲁安监函〔2017〕)111号)和《济宁市安监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济安监字〔2017〕161号)要求,县安监局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了2018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全县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明确监督检查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县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法定职责,依法履职,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二)坚持分级属地、提高效能的原则。县安监局按照《济宁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济办发〔2016〕57号)规定,确定县抽查重点企业。县局在对列入重点抽查的企业抽查时,实行县、镇(街道、园区)联合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

(三)坚持一般企业抽查检查制度原则。除县安监局确定的计划检查企业外,各监管执法科室按照职责分行业完善一般企业抽查名录库,每月从抽查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当年内已随机抽查过的企业不再重复检查,要确保2年实现抽查全覆盖。

(四)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原则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各监管执法科室每月要以随机选取的方式抽查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抽查检查不得低于全年执法计划的40%。

三、执法人员数量及执法检查工作日

(一)执法人员情况。根据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10〕50号)和县安监局有关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工商贸安全监管科、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依照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履行执法监察职责。执法人员共计12人。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

1.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总天数-法定节假日总天数=365-104-29=232天。

2.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数×0.8=232天×12人×0.8=2227个。

  3.执法工作日:738工作日,测算依据如下:

1)学习(公务员在线学习96课时/8小时/12×6=6工作日、每周业务学习52×0.5=26工作日)、培训(执法证换证培训2工作日/3年=0.6工作日)、考核(人均3工作日)、局全体人员会议(平均每月1次,12×0.5=6工作日),合计41.6工作日;

2)病假、事假3工作日;

3)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人均安排15工作日;

4)党群活动按每季度一次,每次半天,4×0.5=2工作日。  

上述(1)~(4)合计约61.5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61.5×12=738工作日

4.其他执法工作日940工作日。按照各科室职能,大致分解如下: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委办日常工作,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00工作日;

2)实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经营许可等工作100工作日;

3)企业标准化工作及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等工作50工作日;

4)实行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50工作日;

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80工作日;

6)行政执法统计30工作日;

7)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100工作日;

8)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及大检查)300工作日;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30工作日;

5.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2227-738-940=549。

四、监督检查范围和频次

(一)重点抽查范围。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293号)规定要求,确定重点抽查企业36家(见附件1)。以上企业由县安监局监管执法科室重点抽查,县局未列入执法计划的企业,镇(街道、园区)全部列入检查计划。

(二)执法频次。执法抽查实行计划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原则上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平均每月抽查企业4家次,工商贸安全监管科和职业健康监管科平均每月抽查企业6家次(含复查)的标准制定执法抽查计划。 

(三)检查内容。执法检查要严格按照市安监局制定的相关行业执法人员检查表,主要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在突出对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既可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情况选择重要工序部位进行执法检查。

五、监督检查重点工作

(一)扎实做好省、市级执法活动的参与配合工作。根据省安监局工作安排,2018年,省安监局将于3月份、6月份开展两次省级异地执法检查活动,市安监局也将组织开展“差异化诊断式”执法活动。我县各级安监执法队伍要集中力量,积极配合省、市局执法组对我县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的专项检查,我县执法骨干要积极参与省、市级执法活动。

(二)组织开展县级差异化诊断式执法活动。“诊断式”执法是国际上现行通用的执法模式,采用“1+N”安全生产诊断性执法检查,在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上突出1次计划性全面检查和N次随机性专项检查相结合,首先将企业按行业、重点问题分批次、等级推选出差异化备查企业,由县级执法标兵组成执法组根据企业行业、规模按照相应标准进行执法监察,依托省市专家,通过一次诊断式全面执法检查,查出企业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全面整改到位,然后通过多次不定期随机抽查,持续促进企业自查自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在全县差异化诊断式执法活动中继续采用“观摩式”执法模式,在执法过程中邀请周边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同类型企业和附近2-3个镇街安监办的安监执法人员全程“围观”,既有效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也显著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园区)要充分认识编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重要性,切实把计划编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着重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点时段,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手段,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发挥计划的指导作用,切实提高计划的执行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执法队伍在执法检查时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7〕138号)等规范执法的要求,严格按照省局新文书样式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并报分管负责人签字,必要时聘请专家参与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到位,实现执法检查工作的闭环,要妥善保存检查记录等执法资料备查。

(三)严格执行到位计划制定后,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县局各监管执法科室在监督检查计划与实际工作发生冲突时,因情况变化确需对计划作出调整的,应于每月25日前向大队长提交计划调整申请书,经大队长批准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县局将加强对各镇(街道、园区)计划执行情况的调度统计,坚持月调度、季通报,督促监督检查计划执行到位。县局各监管执法科室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对县级考核的要求,确保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的次数,年度同比增加超过10%,年度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占总检查次数的比例高于5%。

各镇(街道、园区)编制计划时应将辖区内全部企业按属地监管的原则列入本地执法监察计划,实行县、镇(街道、园区)执法计划全覆盖,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措施要明确具体,避免重复或遗漏检查。

 

附件:1.金乡县安监局2018年度重点抽查企业名单

      2.金乡县安监局重点抽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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