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公示公告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栏 招聘求职 资料下载 人社热线
首页
> 部门网站 > 县就业办 > 政策法规
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17-09-0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字号:[ ]


、个人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的材料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学生证》、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初高中《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证明,下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的材料

培训人员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的材料

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提供材料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可由本人申请,也可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五、经办服务

经办单位:金乡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

咨询电话:0537-872352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浏览量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  浏览器IE6以上版本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