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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多措并举认真做好环境生态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1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环境保护局 字号:[ ]


     今年以来,我县以大气、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为重点,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明确整治标准、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限时办结,确保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及时、高标准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强化突出问题按时整改。针对环保检查中发现反馈问题,各镇街、园区及有关部门各自建立问题台账,尚未办结的案件,全部限时办结完毕;已办结的案件,做好复核审查,确保办结质量,切实做到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各镇街、园区、有关部门按照“一企一册、一格一册、一镇一册”要求,规范建立污染源档案,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处罚,媒体曝光和严肃追责。

开展环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制定出台《金乡县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周密部署行动具体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职责分工。成立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镇街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强化执法力度,县环保局按照辖区充分调动镇街园区力量,严抓、细抠环境执法各个环节,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突出加强了节假日及夜间的明查暗访,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行动,对行动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一律从严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以来,共立案处罚违法企业113家,处罚金额378万元,移送9家。

开展“散乱污”整治回头看。目前,我县共排查上报环保部50家“散乱污”企业,其中,清理取缔类33家,整改提升类17家,已100%完成清理整治任务。为保持秋冬季节大气质量持续好转不反弹,对治理“散乱污”企业工作进行“回头看”, 各镇街、园区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逐企甄别,分类处置,挂帐销号。列入关停取缔的,做到“两断三清”,坚决杜绝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对列入整改提升的,督促企业依法办理相关生产批复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清理取缔并实施处罚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反弹。(孙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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