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政策法规 执法维权 党务公开 办事指南 消费知识 机构概况
首页
> 部门网站 > 县质监局 > 公示公告
2016年金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9-1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质监局 字号:[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6年收支决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6年收支决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6年收入决算表

  四、2016年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表

  十、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县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职责,组织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承担质量管理职责。推进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行质量责任制度,协调开展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参与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三)承担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职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风险监控,承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职责,承担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单位、获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单位和纤维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照分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承担有关产品质量申诉和举报处理职责,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相关职责;根据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承担标准化管理有关职责。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行业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承担企业产品标准(不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职责,承担全县组织机构代码管理职责,承担全县商品条码管理职责。

  (五)承担计量管理职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实施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负责监督商品计量与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检定机构和检定人员资质资格监督管理。

  (六)承担认证认可管理职责。依法开展实验室资质监督,依法监督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

  (七)负责对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职责,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构成为1个行政单位金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质量管理科、监督与法制科、标准化科、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3个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金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2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金乡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和金乡县衡器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1.2016年收支决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2.2016年收支决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3.2016年收入决算表

  4.2016年支出决算表

  5.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8.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决算表

  9.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表

  10.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为69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493.60 万元,经营收入103万元,其他收入0.03万元;上年结转97.35万元。

  2016年支出决算为693.98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0.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9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07.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9万元;经营支出98.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9.0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决算389.52元,其中:

  人员经费34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纳、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日常公用经费4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59.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53.96万元,其他自有资金安排5.1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通过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共6.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5年减少0.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减少0.23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金乡县质监局参与公车改革,公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金乡县质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浏览量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  浏览器IE6以上版本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