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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0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质监局 字号:[ ]


  金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相关科室、直属各位:

  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24号)和《关于印发<金乡县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金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金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5月12

 

 

  金乡县质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目的】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设法治政府、高效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切实加强生产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定义】“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依法实施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 【原则】 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除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对被检对象实施的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随机抽查。

  第四条 【机构设置】 成立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做好“一单两库一细则”等相关工作,即:清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负责做好结果运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等工作。其他相关科室或直属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过程留痕、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统一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对权力清单中的行政监督事项及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面覆盖。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做动态管理。清单主要包含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公示方式等内容。执法按照相对应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事项,在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并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做动态管理。

  第六条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A库由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构成,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B库由稽查队全体执法人员构成,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C库由特检科全体人员和稽查队具有特种设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构成,根据随机抽查事项决定使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l第七条 【抽查对象名录库】 被抽查对象名录A库涵盖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全部管理对象,被抽查对象名录B库重点对应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由相关科室或单位配合建立,并根据行政管理及企业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制定抽查计划】 各执法科室或单位在局监督与法制科的指导下,在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经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抽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  

  第九条 【随机抽查启动】 各执法科室或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被检市场主体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提出启动抽查工作需求,组织抽取被检市场主体、检查人员。相关科室参与,监督与法制科进行现场监督。经由现场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第十一条【抽查对象的抽取】 由相关科室或单位组织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可以采用摇号或抽签等方式。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对同一企业,不同执法部门实施检查时,有条件的应当实行联合检查。对上级机关已纳入抽查计划的,不再安排抽查;对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原则上不再列入当年抽查名单。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十二条【公平公正,公开公示】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的“一单、两库、检查计划及检查结果”等项内容应当在网站公开,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一公开”应当遵循谁检查,谁处理,谁公开的原则实施。

  第十三条 【强化结果运用】各执法科室或单位要及时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抽查对象的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开,按规定在“双公示”平台上运行的必须及时录入。协调推进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第十四条 【纪律要求】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处理,并依法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金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县质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金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附件3.金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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