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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镇:“四明确、四精准”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7-08-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司马镇 字号:[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进会议》精神,金乡县司马镇积极行动,采取“三明确、三精准”的方法,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精准人员。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环保所、土管所、水利站、畜牧站、派出所、综合执法、各管区和村干部责任,精准配备人员,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任务,精准目标。制定《司马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精准行动目标。环保所要对排污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户,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土管所要加大对违法占地畜禽养殖场户的查处力度,严格养殖用地审批,禁止未批先建现象发生;水利站要依法查处占用河道进行违法养殖的行为;畜牧站要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监督畜禽养殖户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派出所和综合执法要做好依法拆除准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管区和村干部要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宣传发动工作。

三是明确标准,精准节点。对禁养区、控养区和饲养区分别明确整治标准,精准制定整治时间节点。1、禁养区内3月1日至4月底,纳入关停范围的养殖户自行拆除养殖设施并清理现场。5月1日至6月30日,需关停但未自行拆除设施的养殖户,组织依法强制拆除。2、对控制养殖区内规模养殖户控制其发展规模,不再新建、扩建养殖场。3、控养区和饲养区内6月底前完善与其规模相适应粪污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养殖废弃物处理等设施,对治污不达标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规模养殖户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没有达标排放,依法对其实施关停、搬迁、退养。

四是明确进度,精准督查。环保所每周上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度,根据“大督查、大考核”要求,镇督查室对上报进度进行精准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对工作开展进度慢的部门人员和村干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计入年底综合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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