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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乡县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马庙镇 字号:[ ]


金安监字2017〕33号

 

各镇街安监办,园区环安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金乡县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

 

金乡县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化工产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总体部署,按照《济宁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持续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以下简称“紧急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临沂金誉石化“6·5”爆炸着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实施步骤

紧急行动不分时段,把企业自查自纠、隐患整治、打非治违、安监系统执法检查、督查暗访、巩固提升等贯穿紧急行动全过程。

(一)大排查。做到“全覆盖”,一个不漏,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1、 进一步摸清底数。各镇街、园区管委会要组织专门力量,进一步排查、核实辖区内的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彻底排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

2、 督促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立即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结果以镇街、管委会为单位于7月9日前将结果纸质版报送县安监局危化品科。 县安监局将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3、 组织精干力量逐企逐项目检查。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安监办、环安局按照“网格化”对辖区(网格)内的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在建项目一个不漏地进行全覆盖、无缝隙检查。

4、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安监局将对各镇街、园区管委会组织开展紧急行动等情况进行督查,配合省安监局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各镇街、园区管委会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二)快整治。做到分类施策、铁腕整治,全面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隐患消除前要采取严密措施严看死守确保安全。

1.对非法违规建设的立即取缔关停;对安全评级差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到位。经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采取关停并转措施,有序淘汰。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企业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在隐患消除之前,不得投入生产和运营。

3.对存在一般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及项目立即下达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内部管理不严、操作不规范、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要限时整改到位。

(三)严执法。做到“零容忍”,坚决做到执法到位、处罚到位。对逾期不改或未完成整改的,一律按法规上限顶格处罚。

1. 对非法违规的,要采取封存设备、断水断电等断然措施。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挂牌督办,并实施行政处罚。

3. 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各项法律法规明确的吊销许可证、罚款、查封、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行政措施及相关刑事罚则,依法严格查处。

4. 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要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利用此类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范围。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重点是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鲁安监发〔2017〕71号)文件中提出的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查处油品经营储存环节非法违法行为,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区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加强检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强化建设项目试生产和化工装置开停车环节安全管理,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加强工艺安全管理,加快危险化工工艺自动控制改造,加强应急管理等十二个方面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治理内容。

2、本次紧急行动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对外承诺公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制度建立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管理,检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特别是罐顶动火作业)管理,“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仓库、罐区管理,建设项目试生产和化工装置开停车,自动控制报警联锁,发货和装卸安全管理,一书一签制度落实,应急管理,以及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和资质等方面内容。重点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及建设行为;以储存、经营燃料油等非危险化学品名义非法经营储存低闪点油品和非法违法调和油品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2017年6月底开始,至2017年12月底结束。

1、 于6月底至7月初市安监局组织各县市区异地执法互查活动,聘请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各(市、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2、于6月底至7月中旬配合省安监局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各县市区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3、于8月底至10月底配合省安监局部署的省、市、县(市、区)安监局联合检查、市与市之间互查。

4、于9月中下旬和11月中下旬分别在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或督查活动。

5、 于12月对紧急活动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各镇街安监办、园区管委会环安局要按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的工作要求,全面彻查各类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要加强对紧急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紧急行动,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同时要将紧急行动与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双体系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同步全面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加强调度。各镇街安监办、园区管委会环安局要根据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同步调度制度,固定人员,紧急活动期间每周四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要严格调度数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邮箱:jxwhpk@163.com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社会监督。要充分运用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加强对紧急行动的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动员广大社会公众、企业员工积极举报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各镇街安监办、园区管委会环安局一旦接到举报,要迅速核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加强舆论监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要公开曝光。

(四)加强考核,严厉问责。市局将适时组织对紧急行动的组织开展及工作成效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方案细致、行动迅速、效果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被动应付的予以公开通报批评。把严厉问责贯穿紧急行动全过程,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紧急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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