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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园林管理局“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17-08-2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园林管理局 字号:[ ]


金乡县园林管理局

“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国发〔20169号等几个取消和调整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精神,结合山东省鲁政字[2015]279号,金乡县金政办发[2015]75号和金政办发[2015]84号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

1.调整、取消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将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迁移城市古树名木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等4项规范为行政许可审批类,取消了绿化规划竣工验收审批行政许可审批,相应调整了权力清单登记表,不存在法律法规意外自行设立、试试或变相实施的行政许可。并将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了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严格按照政务服务运脾你高抬内容落实申请材料。

2.“三集中三到位”全面实施。园林局行政审批工作坚持“三集中三到位”,将所涉及部门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执法大队办公室、将审批科室人员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切实做到了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坚持派驻高素质窗口人员,提高办事效率,树立窗口形象。坚持杜绝擅自增加审批要件和环节,要求额外提供其他材料的情况的发生,切实做到简政便民。

二、全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1.编制并公布各项清单。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各级要求,园林局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制度落实编制和公布工作。在园林局网站和政务服务网站编制并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府部门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清理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按照《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素动态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根据我局不同的权力类别,动态调整清单内容,并报县编办备案。设定出权力运行流程,统一填报格式、填写标准,重点突出了办结时限、办理部门、办理地点、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等。每一项权力都本着“规范权力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理效率”的原则,绘制出了相应的权力流程图。

三、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1.制定发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梳理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园林局的检查事项,认真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园林执法大队、局工程科、局养护科、局设计室开展的检查事项,除有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依法立案查处的外,均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回避。

  3.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园林行业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四、改进优化政府服务工作情况

1.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结合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济宁政务服务平台工作,积极向相关行政对象宣传审批申请办理办法,达到服务对象提前对标、提前准备、及时办理工作,大大提高了相关行政审批效率。二是严格落实办理工作日制度,结合服务平台要求,对服务对象因技术、工程工序等问题造成的拖延,及时告知并搞好服务。

2.优化服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服务窗口《服务标准和制度》,保证窗口服务人员首问服务、微笑服务、限时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文明服务、廉洁服务。二是根据工作实际,积极给服务对象联系、指派相关实地勘察中队、人员,确保服务对象最快速度完成审批事项。

园林局并无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行业准入、生产和服务许可、经营许可等审批服务事项。

 

 

 

                          2017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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