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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乡县鸡黍镇海涛文体门市部审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8-22访问次数:字号:[ ]



名 称: 金乡县鸡黍镇海涛文体门市部

地 址: 鸡黍镇驻地北街

经 济 类 型: 个体

经 营 范 围: 图书、报刊零售

法定代表人姓名: 韩海涛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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