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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立即执行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八条断然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1访问次数:字号:[ ]



金化安转办〔20176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新材料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分析我县化工产业发展形势,部署安排安全管理和转型升级任务,推动全县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现将《关于立即执行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八条断然措施的通知》(鲁化安转办发〔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相关企业由所在辖区负责通知下发至企业(见附件),安排企业存档。

附件:《关于立即执行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八条断然措施的通知》(鲁化安转办发〔20171号)

 

金乡县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71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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