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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发布日期:2017-06-02访问次数:字号:[ ]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被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城市形象、品位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建设美丽富裕幸福金乡,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全力维护金乡文明城市形象,为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是我们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个人言行,争做文明市民。从我做起,不断修身律己,增强文明意识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自觉性,争当知礼向善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形象。学习身边优秀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二、改善城市环境,共建美好家园。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做到爱护市容,不乱贴乱画,不乱写乱涂,不乱挂乱晒;维护城市卫生,不乱扔乱倒,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保持庭院清洁,不乱堆乱摆、污染环境;积极参加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活动,大力整治环境卫生、环境污染,全面改善城市面貌,努力创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维护公共秩序,提升公共文明。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抢道、乱停乱放、乱穿道路和乱插队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积极参加爱护公物行动,保护、维修街道、广场、园林公用设施,监督和举报损坏公物现象。

四、擦亮窗口形象,树立行业新风。旅游、商务、金融、卫生、交通、餐饮等窗口行业,要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做到工作规范、用语文明、热情周到;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五、深化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广大市民要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培育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社会风尚。

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我们义不容辞!创建文明城市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自觉参与!我们呼吁全体市民朋友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使我们的城市更美丽、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金乡县文明办

2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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