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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乡县委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访问次数:字号:[ ]



金发〔20178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金乡县委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17510

 

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竞争力,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扣“中国江北水乡”城市定位,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为创建要求,坚持为民创建、创建惠民,重过程、重常态、重长效,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实现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全面提升,为建设美丽金乡、富裕金乡、幸福金乡,推进综合实力跨入全省县域发展第一方阵创造更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新创建内容、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手段、加大创建力度,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大力推进思想信念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经济民生建设、社会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力争今年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2020年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三、工作任务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全县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文化繁荣的文明城市。

1.市政管理提档升级。推行城市精细化、网络化管理,保持街巷基础设施完善、路面平整硬化、给排水通畅,无违章搭建、侵街占道问题,保持盲道畅通;做好城区人行道地砖的日常维护和更换工作,保证行人正常行走;强化城区绿化、亮化,主次干道实现路边草木绿化和路灯照明;公园、广场花草树木无损坏现象;完善公共场所的服务设施,对公园、广场、主要商业大街等进行科学规划,公共消防设施达标率100%,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规划建设城区停车场,对新增的各类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必须把停车设施纳入规划的前置条件;在缺少交通配套装置的路段安装红绿灯及交通监控装置,逐步实现城区交通网络无缝对接;在城区主干道路加装护栏,实现人车分流、减少交通拥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政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规划局、县园林局、县九湖五河景区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金乡街道

2.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根据“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以道路交通、沿街店铺、农贸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站、居民小区为重点,严查主要商业大街跨门头经营、乱设户外广告、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乱贴乱挂、乱停乱放、违法建筑,以及建筑施工噪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和餐饮店噪声扰民等现象。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坚决取缔网点之外的马路夜排档,制定和实施长效管理制度,确保马路乱设摊点现象不反弹。对出店经营的商户规范其进店经营,对流动经营摊点规范其经营路段,避免自由流动、占道拥堵。城区主要路段十字路口50米内不能有任何经营摊点。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环卫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金乡街道

3.环境卫生全面保洁。巩固推行全程市场化运作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提升城乡环境整治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城区无黑臭水体;主要商业大街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和处理;定期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对建筑垃圾实行科学处理和规范管理;主次干道路实行清扫保洁、高压冲洗和机扫作业,清扫保洁率达到100%,清运率达到100%;河道实行保洁制,确保水面洁净,无大面积水草及其他漂浮物,做到河畅、水清、岸美。

牵头单位:县环卫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园林局、县爱卫会、县九湖五河景区管理局、金乡街道

4.交通秩序规范优化。完善主次干道交通设施,加强公共交通建设,交通站点布局更加合理,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施完好;强化交通环境治理,依法严查无牌照车辆;在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划出停车位,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与执法,教育群众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不违章停车,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养成乘公交车自觉排队的良好习惯。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金乡街道

5.农贸市场提档升级。通过管理提升,切实改变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差的现状,达到“划行归市、布局合理,通风良好、光线明亮,清洁美观、保障安全,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标准,为群众提供一个环境舒适、购物方便、食品卫生的购买场所。加大对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与改造力度,逐步完成城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

牵头单位:县工商局

责任单位:商贸物流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物价局、县环卫局、金乡街道

6.“五类行业”规范经营。以小美容美发店、小型餐馆、小副食品店、小浴室、小音像店等“五类行业”为整治重点,以“五类行业”相对集中的街巷治理为突破口,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专项整治,加强规范管理,改善内外环境,提高整洁度,杜绝无证经营、卫生不达标现象,促使经营秩序明显改善。特别是对小餐饮,要逐街逐巷进行整治规范。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文广新局、县商务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环卫局、金乡街道

7.社区管理服务提升。以创建平安文明社区为载体,开展“社区六进”活动,全面推进小区、楼群、楼道管理服务上水平;进一步规范各类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做到保安、保洁、保序、绿化、服务到位;建立健全孤寡老人救助和监护机制,使社区内的孤、老、残、弱都能得到志愿服务;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人防、物防、消防安全管理,着力解决消防设施不完善、疏散通道被占用和楼道堵塞等问题;社区环境绿化美化,路面硬化、平整,卫生状况良好,无明显坑洼积水、乱扔垃圾现象;社区有体育健身设施,无被侵占现象;建立创建工作台帐,推进社区档案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房管局、县民政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文广新局、县教体局、县科协、县环卫局、金乡街道

8.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做好校园周边经营户监管工作,取缔游商和无证照摊点,确保无“三无食品”,无违禁商品和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出版物销售。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专项治理力度,严厉查处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出版物。严格网吧管理,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建好用好城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未成年人校外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加强对少儿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扶持和奖励,着力提升优秀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清明祭英烈、六一“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七一“童心向党”、十一“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确立爱国、诚信、孝敬、节俭等道德规范,组织好“清明祭英烈”、“向国旗敬礼”等网上投票寄语活动。逐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形成常态化工作品牌或经验。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关工委、各镇街

9.窗口行业文明规范。进一步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强化服务规范、岗位技能培训,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重点在汽车站、医院、宾馆等行业窗口单位开展“文明客运”、“文明公交”、“文明餐桌”等创建示范活动,培育典型,总结推广,进一步提升文明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文物旅游局、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各相关窗口单位

10.推进公益广告宣传。制定印发《金乡县公益广告宣传实施细则》,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组织专业力量,借助多方面资源搞好公益广告刊播宣传。县电视台、县电台、金乡新闻报、金乡手机报、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单位网站、掌上金乡及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等要保质保量完成“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刊播工作,其中县电视台每个频道每天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20()、县电台每天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30条;金乡新闻报、金乡手机报要每期刊播公益广告;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网站及社会经营性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城区内所有门头及户外电子屏每天要滚动刊播核心价值观等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内容。抓好公园广场、建筑围挡、城市社区、户外广告栏等公共场所和公交、出租等交通工具公益广告的宣传工作;依托公园、广场、街巷等阵地,融入文化元素,注重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按照氛围浓厚、形式多样美观的原则,“一园一主题、一园一品牌”的理念,以宣传栏、长廊、景观等形式,运用具体化、生动化、形象化的画面,打造一批以公益广告、模范好人、文明家庭等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体公园、街巷;城区各单位、各企业、各社区均要制作高标准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和公益广告,并做到内容及时更新,确保城区公益广告不低于广告总数的40%,努力形成“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广泛刊播普及的有力工作态势,实现公益广告在城区各个部位各个角落的全方位覆盖。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环卫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文广新局、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

11.公民素质培育提升。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道德模范”、“金乡好人”、“文明家庭”、“四德之星”等评选学习宣传活动;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和使用,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诵中华经典、学道德模范、做有德之人”等全民读书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科学知识培养群众公德意识、诚信意识、文明意识和科学生活意识,提升广大群众的整体素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

12.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围绕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大力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建立和谐清新人际关系,抵制不良庸俗习气,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做“文明有礼的金乡人”。以治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道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和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乱穿道路等为重点,维护公共交通;以治理公共场所不自觉排队、大声喧哗、吸烟等为重点,维护公共秩序;以治理道路、景区、公园、广场、车站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为重点,维护公共环境。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物旅游局、县园林局、县九湖五河景区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教体局、县卫计局、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邮政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

13.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成立金乡县志愿服务联合会,健全完善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志愿服务团队并在山东志愿服务网进行注册,其中,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志愿者注册人数要达到单位总人数的15%以上,各企业志愿者注册人数要达到企业人数的8%以上,各社区志愿者注册人数要达到社区总人数的5%以上,确保注册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8%以上;各窗口行业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以“邻里守望”志愿服务为主题,开展社区家政、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

14.文化惠民系列行动。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惠民”系列工程,提升县图书馆、文化馆、镇街综合文化站、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扩大镇村文化广场、城区节点广场覆盖面,让群众学习有场所、娱乐有阵地、休闲有去处;创作一批文艺精品,开展系列文化活动,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文联、县教体局、各镇街

15.聚焦攻坚移风易俗。坚持重在正面引导、重在建设养成、重在群众参与,发挥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作用,集中整治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赌博败家等陋习,形成移风易俗长效机制。组织对红白理事会成员进行培训,规范整顿丧葬服务市场,加大公益墓地建设。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

16.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和中央、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构建征集平台和服务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务大厅实行窗口式办公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在医药卫生、教育科研、社会保障、中介服务等行业领域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从业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积极开展“厚道鲁商”倡树行动,高起点、高标准搞好示范创建;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发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严厉打击欺诈行为和制假售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街)创建;开展“文明在蒜都、诚信在金乡”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为广大市民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人行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法院、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食药监局、县住建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执法局、县文物旅游局、县农业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济宁银监分局金乡办事处、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网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行业单位主管部门

四、创建步骤

1.全面启动阶段(20175月上旬)。召开动员大会,各责任单位根据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中所承担的任务,统筹安排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创建计划,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创城工作取得实效。                               

2.重点攻坚阶段(20175月中旬—7月)。各责任单位对照测评标准进行自查,针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教育引导,严格依法管理,实施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提升城市形态文明、功能文明和素质文明,努力在环境洁净、市容美观、设施完善、实事惠民、行业满意、市民素质等方面取得明显提高,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实现全面达标。

3.迎查验收阶段(20178月)。各责任单位要保持和发扬持续作战、锲而不舍的精神,做到思想不松懈、标准不降低、工作不滑坡,发挥创城主体作用,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全面做好材料审核、档案整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创建基础性工作,以一流工作成绩,迎接文明城市测评验收。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全县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中心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明确具体的工作方案,把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全县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各新闻单位要组织骨干力量,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报道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热情,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把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结合起来,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要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真正在全县形成上下重视支持、人人参与创建的格局。

3.责任分解,狠抓落实。全县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分解的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再细化分解,实行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及时制定实施方案,以表格形式逐一列出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创建任务及完成时限。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实施网格化管理,各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在完成好本单位承担的文明城市创建任务的同时,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工作,构建起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全面覆盖的工作机制,在全县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大格局。

4.文明单位,率先垂范。文明单位要发挥文明创建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价值引领,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加强法治建设,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坚持责任担当,履行文明共建、社会公益、绿色发展的责任,奉献爱心、传播正能量。要坚持创建示范,全面深入动员,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从领导带头做起,带领单位职工结合行业特点勇担社会责任,争做先锋表率,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出行、优质服务活动等创建活动,努力成为推进城市文明的先行者、推进者、贡献者,当好文明城市创建排头兵。

5.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调度、通报,及时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严格按照创建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落实奖惩,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行动滞后、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并按照《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附件: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工

 

      2.《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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