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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电子商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7访问次数:字号:[ ]



金政办发〔201625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金乡县电子商务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7

 

金乡县电子商务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工作动力,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公开、公正、客观;实行定量考核。

二、考核范围

9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4个园区(商贸物流区、食品园区、化工园区、经济开发区)。

三、考核指标、权重分配和计分办法

(一)对镇街的考核。

实行百分制考核。

各镇街总得分为主要考核项目和加分项目分值加总。采用功效函数法对各镇街总得分进行标准化处理。最终得分=[(实际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4+0.6]×100

1.镇街主要考核项目及标准。

1)领导重视,电子商务组织机构健全(10分)。按照下列项目计分排名,第一名得权重分,其他每降一个名次扣减权重分的2%

党委政府重视电子商务工作,成立镇街电商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研究电子商务工作专题会议,得4分;设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有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兼职人员的得6分(以镇街的文件为准)。

2)电子商务宣传(10分)。按照下列项目计分排名,各项目第一名得权重分,其他每降一个名次扣减权重分的2%

①镇、村设立固定宣传电商标语(4分)。按抽查3个行政村计算,每处刷墙得0.2分;每个村淘宣传KT板得0.1分;镇街驻地安装了道旗宣传牌每个得0.1分。

②外宣(6分)。年度内每报送一篇原创电商宣传信息被县级媒体采纳得0.5分,被市级媒体采纳得2分,被省级媒体采纳得3分,被国家级媒体采纳得5分。

3)电子商务培训(12分)。按照下列项目计分排名,第一名得权重分,其他每降一个名次扣减权重分的2%

各镇街每组织一次20人以上的电商知识普及培训和特色培训班得2分(包括残疾人电商培训班、下岗职工电商培训班、返乡创业电商培训等),以讲师课件、影像资料和签到表为准。

4)村镇服务站点建设(18分)。按照下列项目计分排名,第一名得权重分,其他每降一个名次扣减权重分的2%

①镇街设立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提供公共服务(培训、咨询、物流分拣等)开展业务的得5分。

②农村电商网点布局合理、覆盖率高,第一名得3分,每下降一个名次减0.2分。

③按交易单数和交易总额排名(5分)。各镇街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按交易总单数量排名,第一名得2分,每降一个名次降0.1分;按交易总额排名,第一名得3分,每降一个名次降0.2分。(总单量和交易总额以农村电商交易平台后台数据为准)

④各镇街年度内设立的农村电商服务点(京东服务点、邮政买卖惠电商服务点、乐村淘等)覆盖率(5分)。覆盖率达到100%的得5分,达到80%的得4分,达到60%的得3分,达到40%的得2分,达到20%的得1分,不到20%的不得分。

5)电商交易额增长量(10分)。第一名得权重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减权重分的2%。(交易额以第三方平台后台数据为准)

6)电商交易额增长率(15分)。第一名得权重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减权重分的2%。(交易额以第三方平台后台数据为准)

7)年内新增电商企业、电商园区和电商小镇(25分)。按照下列项目计分排名,第一名得权重分,其他每降一个名次扣减权重分的2%

①各镇街年度新增一家规模电商企业,年度电商交易额50-100万元加1分;100-500万元加3分;500-1000万元加5分,1000-2000万元加8分;2000万元以上加10分。(交易额以第三方平台后台数据为准)。

②各镇街年度内新增电商企业(网店)数量50家以上(含50)得5分。41-49家得4分;31-40家得3分;21-30家得2分;10-20家得1分;不足10家不得分。

③建设运营1处电商产业园或电商小镇(电商产业聚集区),得10分。

2.加分项目

1)年度内每新增1个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分别加10分、5分、3分;

2)年度内每新增1个淘宝镇、淘宝村分别加5分、3分;

3)年度内每新增1个市级以上电商镇、电商村分别加5分、3分。

(二)对园区的考核。

实行百分制考核。

各园区总得分为主要考核项目和加分项目分值加总。采用功效函数法对各园区总得分进行标准化处理。最终得分=[(实际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4+0.6] ×100

1.园区考核项目及标准。

1)领导重视,电子商务组织机构健全(20分)。按照下列项目计分排名,第一名得权重分,其他每降一个名次扣减权重分的5%

园区重视电子商务工作,成立园区电商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研究电子商务工作的专题会议,得5分;设立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兼职人员的得15分(以园区的文件为准)。

2)电子商务培训(10分)。按照下列项目计分排名,第一名得权重分,其他每降一个名次扣减权重分的5%

各园区每组织一次10人以上的电商培训得2分(包括电商知识普及培训、企业人员电商从业技能培训等),以讲师课件、影像资料和签到表为准。

3)园区规模以上企业电商应用率(25分)。规模以上企业电商应用率达到90%以上的得25分,达到80%以上的得20分,达到70%以上的得15分,达到60%以上的得10分,达到50%以上的得5分,未达到50%的不得分;满分25分。

4)园区规模以上企业电商交易额增长量(20分)。第一名得权重分,其他每降一个名次扣减权重分的5%

5)园区规模以上企业电商交易额增长率(25分)。第一名得权重分,其他每降一个名次扣减权重分的5%

2.加分项目。

各园区年度内每新增1个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加10分、5分、3分。

四、考核组织

电子商务工作考核列入各镇街、各园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考核由县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核奖惩

综合评比后,排名前三的镇街和排名第一的园区授予“金乡县电子商务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本办法由县商务局和县考核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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