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网站 > 金乡县残疾人联合会 > 办事指南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17-03-0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残联 字号:[ ]


1、受益范围。金乡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5元。

3、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并如实提供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报镇街民政办审核,最终由县民政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县民政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负责对申请人材料的审核、调查和确认,在网站进行公示后,拨付残疾人个人邮政储蓄银行专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浏览量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  浏览器IE6以上版本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