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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构建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进程

发布日期:2017-03-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国管局 字号:[ ]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战略。在贯彻依法治国战略、加快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建设上,从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十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总结看,现在我们应突出抓好法规制度建设,通过科学立法、全面普法和严格执法,为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和依法保障奠定坚实基础。

一、要增强紧迫意识,把构建法规制度体系作为重大任务去完成

当前形势下建立和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紧迫、更必要。

一是大势所趋。随着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要求的不断深入,“三公”经费管理、办公用房清理、公务用车改革、规范公务接待等重点改革和专项任务职能先后赋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使我们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从边缘走向中心,从配角变为主角,地位作用越来越凸显。而履行好这些特殊历史使命,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些工作落实,也倒逼着我们必须加快机关事务管理的立法进程, 通过有针对性制定各类法规制度,构建不能、不愿、不敢违规办事的约束机制。

二是工作急需。《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使机关事务系统的法治建设水平有了普遍提高。但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中一些新的领域,急需通过建立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加以规范。

三是职责所系。随着公务用车、机关运行经费等各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入,制约机关事务工作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工作推进的难度越来越大,机关事务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也越来越凸显。解决好这些问题,处理好这些矛盾,是我们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迫切需要我们站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局的高度,研究谋划相关制度规定,不断筑牢履职尽责的法治根基。

二、要拓展方法途径,把培养法治思维作为基础性的工程去建设

增强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凝聚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管局的重中之重,也是制定法规制度的根本目的。必须加大力度、增大强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一方面,要突出抓好宣传学习,使大家做到“心中有法”。要注重宣传报道,利用行业报刊、政府外网和内部网站等媒介,对新出台法规、新制定的制度进行立体宣讲,让机关事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尽快了解、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营造学法知法的浓厚氛围。要活化方式方法,积极运用体会交流、知识竞赛等途径,促进学思践悟,加深对法规内涵、政策精神的领会理解。要坚持领导带头,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中自觉加大法治建设的份量,特别是与机关事务工作紧密相连的重大法规政策,要区分专题认真解读,聘请专家答疑解惑,使领导干部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自觉把法治作为思考问题的先导、开展工作的遵循和价值判断的标准,以自身学习成果推动全局学法的不断深入。

另一方面,要反复强化法治意识,使大家懂得“事事尊法”。针对机关事务工作涉及面广、业务种类杂、廉政风险点多、政策性强的实际,努力加强和改进法治教育,强化法规制度在管理、服务、保障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长远性作用,大力培养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使大家具备应有的“法商”,提高运用法规政策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学法用法机制,把法规制度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必修课,不断强化法治信仰,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机关事务法治文化生根开花,转化为思维习惯和价值标准。

三、要坚持多措并举,把贯彻执行法规制度作为顽固堡垒去攻克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因此,要把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重点和难点,注重将精力为之聚焦、力量为之投放,努力做到三个“始终坚持”:

一要始终坚持执法必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观念,不论是上位法,还是本级制度规定,一旦正式出台就必须坚持无条件贯彻落实,无理由严格执行。否则,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做到法规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确保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增强尊法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始终坚持培养人才。推动法规制度在机关事务管理中落地,必须要有一支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专业水平较高和思维能力、研究能力较强的专业队伍作后盾。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的质量和工作的持续性,为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一方面,要选树一批有思想、有干劲、有魄力、有一定法律素养的干部充实到政策法规部门,通过岗位锻炼、入学深造、专业培训等方式,着重培养实际操作的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努力打造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人才方阵。另一方面,要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考、接收部队转业干部等平台,引进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在提高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效率的同时,筑牢提升整体法治建设水平的人才基础。

三要始终坚持监督检查。完备的监督检查和激励约束机制,是确保法规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的必要条件,没有检查监督,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就会成为不带电的高压线,缺少应有的动力和压力。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长远思想,积极构建上下互动、活动经常、标准明确、责任明晰的长效检查考评机制,定期对管理服务保障等各方面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跟踪问效,推动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下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对党政各机关部门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和指导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实效。(文章来源:国管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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