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项名称 道路普通货运输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金乡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金乡县行政审批大厅交通窗口)。 四、办理条件 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持有关登记证件到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经营者。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 分公司使用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 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4)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金乡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金乡县行政审批大厅交通窗口。 (二)电话咨询:0537-8716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