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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13村被授予“市级生态村”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7-01-0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环境保护局 字号:[ ]


近日,接市环保局《关于命名2016年度“市级生态村”的通知》,我县卜集镇卜集村、高河街道常庄村等13村被授予“市级生态村”荣誉称号,至目前,我县已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村”154个。
  创建生态乡镇及生态村是推动乡镇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建设的重要基础,建设生态县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近年来,我县围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组织全县13个镇街大力开展生态系列创建活动。通过发挥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巩固和深化生态创建成果,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村生活质量得到大力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县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不断巩固生态创建成果,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围绕“诚信蒜都、生态水诚”的目标任务,以打造“江北水乡”为统领,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细胞”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争创“省级生态村”、“国家级生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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