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就业创业以及人才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全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监控管理体系,保持全县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二、负责全县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和指导服务;协助做好全县人才推荐工作。
三、负责全县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
四、负责县内人力资源市场的业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职业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就业见习,推荐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指导街道(乡镇)社区(村)平台开展就业工作;组织各类劳动力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和提升职业能力培训。
七、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
八、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咨询;接收、管理灵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
九、负责全县各类从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事务。
十、负责全县就业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管理,并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
十一、负责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各项规划编制、财务统计、信息统计等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