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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服务对象

发布日期:2015-06-03访问次数:字号:[ ]



符合山东省接收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及退伍义务兵。

需提供资料:

部队出具的行政介绍信、退伍证,转业士官需提供《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

服务流程:

1、接收市安置部门移交的转业士官以及部队移交的复员士官、退役士兵档案;

2、转业士官凭省安置部门开具的《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报到,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直接县安置办报到;

3、退役士兵报到后,由县安置部门及时开具落户介绍信;

4、我县组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报名考试;

5、按照退役士兵档案考核和文化考试综合成绩排名自主选择安置岗位;

6、自愿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提交申请书,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后发放自谋职业金;

7、符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自愿报名的原则,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由教育培训机构组织考试考核,发放证书。

服务电话:872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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