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书面申请、军人档案、退伍证(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2、身份证、户口簿;
3、审批。
服务流程:
1、当事人提出申请;
2、镇街民政办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和《山东省军队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表》,上报县民政局;
3、经县民政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上报市民政局;
4、经市民政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享受补助待遇。
服务电话:8721828
鲁公网安备 370828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