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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与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2015-01-29访问次数:字号:[ ]



拟订全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行政审批听证工作;负责全文化领域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工作;拟定全县“扫黄打非”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许可工作;负责设立电影放映单位许可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组建,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工作;负责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许可工作;负责设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经营活动的企业许可工作(受委托);负责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登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负责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工作;负责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许可工作;负责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图书、期刊、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境外其他印刷品的事先备案工作(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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