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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法院四举措切实维护妇女权益

发布日期:2014-03-1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妇联 字号:[ ]


近年来,金乡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维护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采取多项措施倾力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温暖成就家庭幸福,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被授予“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县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妇女维权机构。院党组高度重视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全面分析审判工作中妇女维权的新形势,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确保把妇女维权的工作始终落实到具体的审判执行工作中;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相对固定的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离婚等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案件。

完善维权机制,开辟维权便捷通道。在立案庭设立“巾帼文明岗”,发挥女干警平易近人、容易与人沟通的优势,尽力为妇女当事人提供诉前法律帮助;对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近三年来,为其缓、减、免诉讼费用18.6万元,确保有理有据的妇女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对妇女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加大工作力度,快速执行,确保妇女权益得到有效及时的维护和实现。

注重多部门联动,发挥维权审判效能。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维护妇女权益的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保证妇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采用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等灵活的方式,提高调解效率;在维权过程中,加强与政府部门、妇联、法律援助机构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共同保护妇女权益的社会网络;审判过程中,充分利用女性审判员、女性陪审员熟悉女性心理的特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充分细致地保护妇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宣传力度,延伸维权多层次服务。开通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帮助其解决法律难题;深入开展妇女维权法制宣传活动,每年三八节举办妇女儿童维权十大案件发布会,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组织法律咨询,宣传妇女维权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妇女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已审结的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案件,定期进行回访,及时关注被回访妇女的现状,适时进行辅导帮助。(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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