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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法院四举措助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发布日期:2013-03-0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妇联 字号:[ ]


 

近年来,金乡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2012年,办结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702件,占结案总数的20%,执行妇女儿童维权案件163件,标的额562.3万元,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严把审理执行关。挑选生活阅历丰富的优秀女法官组成女子合议庭审理案件;主动邀请女性陪审员参与婚姻家庭案件审理,协助法庭调解。要求各业务庭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原则。同时,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执行力度,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医疗费、抚恤金、人身损害赔偿金的妇女儿童案件,做到优先执行,确保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早日实现。

二是注重多部门合作。在维权过程中,加强同妇联、法律援助机构、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共同保护妇女权益的社会网络。案件调解中积极联络妇联、村委会、居委会及工会等组织,充分调动多方面力量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协助相关部门建立针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组织,帮助培训妇联维权部门的人员,充实她们的法律知识,提高她们帮助妇女维权的能力。

三是完善司法救助体系。对于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妇女儿童,依法减、缓、免其诉讼费用,去年共减免诉讼费用21.2万元。充分发挥“背包法庭”优势,对行动不便的涉诉妇女,实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及时调解、就地审理、如期执行。对于诉讼能力差,又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农村妇女,主动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去年共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共40人次,大大提高了农村妇女的诉讼能力。开展“手牵手、心连心”爱心妈妈招募活动,为贫困家庭孩子送去救助款和学习用品,与4名留守儿童接成爱心对子,大力倡导司法人文关怀。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延伸职能,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印发《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知识问答》读本,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选择典型案件,选派优秀法官深入学校公开开庭,以案说法,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工厂、农村、机关、街道开办法制讲座,现场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提高妇女儿童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金乡法院  申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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