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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老龄办全面做好90岁以上高龄补贴重新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2-02-28访问次数:字号:[ ]



为准确全面地做好90岁以上老年人补贴发放工作,我县从2月初开始布置了90岁以上老年人补贴重新申报工作,一是明确条件。凡户籍在金乡县境内,出生年月在1922331日之前,须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材料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申报。二是明确责任。上报工作以村(居)为单位,统一上报,村(居)必须严格把关,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上报人员必须由村(居)支部书记签字。三是透明公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必须在村(居)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5-7天,以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广泛宣传。及时通过各级老龄机构下发通知,并在村级利用大喇叭、公示栏进行了广泛宣传。截止目前,全县共申报满90周岁以上老年人1623人,并逐人进行了核对,第一季度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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