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编制并实施全县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负责衔接国家、省、市有关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对服务业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调度分析全县服务业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负责安排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联系电话:0537-8729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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