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批依据: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 申报材料: 第一次初步批复(审核)所需文件: 01、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 02、所在地外经贸部门的转报文; 03、董事会决议; 04、投资者关于变更企业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协议; 05、新合同、章程或原合同、章程及修改合同、章程的协议; 06、验资报告; 07、审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