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文化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提出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和培育文化产业要素市场的意见和措施;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及有关评选工作;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管理对外文化工作;承办与港澳台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事务;参与指导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按规定权限负责文化类社会团体、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参与文化产业统计工作。